【本報訊】香港電台表現備受批評,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去年5月28日成立了專責小組,就港台的管治及管理進行內部檢討。鑑於港台是公共廣播機構,專責小組亦特別研究了國際3大公營廣播機構,即澳洲廣播公司、英國廣播公司17和加拿大廣播公司的個案,小組指,3大機構皆採用一個全面的服務表現衡量及評估框架,港台卻沒有此安排,編輯流程更嚴重不足,甚至無法確保其節目及內容符合《香港電台約章》、《節目製作人員守則》及通訊局發出的業務守則規定。
專責小組指出,其他地方的公共廣播機構會以一系列服務表現及措施,衡量公共廣播機構的服務成效、效率、生產力、質量等,有關準則與機構肩負的特定使命和公共目的及/或策略性業務重點掛鈎。小組建議港台參考上述機構的做法,檢視其現有服務表現衡量標準,並按照《約章》的特定規定,製備一個更詳細的周年報告。
小組又稱,其他地方的公共廣播機構通常會將投訴分為涉及編輯和非編輯兩大類,前者會公開透明處理,定期在其網站及/或年度報告中發布投訴的詳情,包括調查結果和採取的措施,並有一個專用作更正/澄清的網頁,港台同樣沒有相關安排,促增加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