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電台在2019至2020年度遭公眾就節目提出約2.9萬宗投訴,政府昨日公布的「香港電台的管治及管理檢討報告」進一步透露,僅2019至20年度及2020至21年度,香港通訊管理局已收到總計1,137宗針對港台節目的投訴個案,涉及共1.2萬宗投訴。該局其後裁定7宗投訴成立,並發出一個嚴重警告、3個警告和兩個強烈勸喻的個案,涉事節目大都涉抹黑警隊、惡意污衊等。
港台節目粗疏、內部缺乏監管的情況駭人聽聞,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常任秘書長梁卓文昨日舉例,去年港台有一個5分鐘的節目,被裁定違反6項通訊局守則,被嚴重警告。他指出,節目內容有煽動仇恨的言論,但製作過程卻「無審稿、無核實內容」,梁質疑個案中的員工有否上報及尋求上級指示、編輯制度為何發揮不到作用?
就港台有否設指引教導員工遇到類似情況該如何處理,有否吸取教訓,以及有沒有人要負責等問題,梁指事發至今已10個月,至今還沒收到港台的回應。報告又指,通訊局在去年4月及9月,分別向港台發出「嚴重警告」及「警告」,涉及節目《左右紅藍綠》其中5集,並在2020年5月及2021年1月分別向港台發出「警告」及「強烈勸喻」,涉及節目《頭條新聞》其中4集。以上兩個節目均由公共事務組製作,亦同樣被指內容有抹黑警隊、誤導公眾之嫌。當中涉及《左右紅藍綠》的投訴主要關於主持評論警方執法行動時,言論欠持平,且沒有給予警方適當機會回應。《頭條新聞》的投訴則斥節目內容惡意污衊和嘲諷警隊和政府防控疫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