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電台(港台)近年頻頻被批評立場偏頗,更屢次被裁定違反廣播機構節目守則。政府去年成立檢討港台管治及管理的專責小組進行檢討,並於昨日發表逾百頁報告,羅列港台至少7宗罪,當中包括批評港台編輯管理制度存有缺失、處理投訴機制欠缺透明度甚至存利益衝突及有人力資源重疊等。商經局局長邱騰華狠斥港台在管治及管理確實出現問題,指作為公共廣播機構不能只以傳媒自居,亦不能偏離《香港電台約章》要求。另亦提及港台知悉男演員王宗堯涉嫌暴動被捕卻照聘用。而在檢討報告公布前一刻,政府突宣布原於今年8月才約滿的廣播處長梁家榮,已與政府商討並同意提前解約,並由民政事務局副秘書長李百全空降接任廣播處長一職。
專責小組的檢討報告長逾150頁,其中附錄佔65頁,檢討工作分為6方面,包括編輯管理及投訴處理機制、衡量及評估服務表現、港台工作人員管理、財務管理、物料供應及採購及資訊科技管理等,而當中主要羅列7宗罪。
其中在編輯管理方面,根據報告所指,港台編輯管理制度確實存在缺失,沒有清楚界定及妥為記錄的編輯流程、又指雖然有「上報」和「必須上報」機制處理有爭議的編輯,但工作期間大多以口頭溝通方式運作、總編輯及高層管理人員在節目製作過程中一直處於被動位置,欠缺清晰的問責制度,編輯決定主要由個別製作人員或節目單位主管按個人判斷而作出,重要的編輯決定亦沒有書面記載,更斥廣播處長似乎沒有一如《約章》要求就港台節目編輯原則和節目質素等。
報告又指,港台處理投訴透明度不足,亦沒有解釋如何處理投訴、投訴分類太空泛、容許由被投訴節目的同一個負責製作人員或單位進行調查、亦沒有向商經局和顧委會充分匯報投訴;至於人力資源方面,嚴重依賴全職及兼職合約員工等,部分合約出現私相授受風險,監管鬆散;而財務管理方面,則批評港台每個財政年度結束之後,未有檢討部門財務表現和評估資源的成本效益;物料供應及採購方面則過分依賴以報價方式採購而不進行公開招標;亦指未能善用資訊及通訊科技。
專責小組就此提供一系列建議,包括港台制訂穩健和透明的編輯流程及須上報制度,強調總編輯及首長級的決策角色、認為廣播處長應與顧委會建立更積極及合作夥伴關係、培養所有員工的風險管理文化、應加強入職培訓課程,確保所有新招聘人員全面了解《約章》、建議投訴程序及個案調查結果應在港台網站及其他平台的當眼位置刊載等。
邱騰華昨日在記者會上,亦重提港台在過去兩個年度內7度被裁定投訴成立,遭通訊局發出一個嚴重警告、3個警告及兩個強烈勸喻,直斥港台多次違反條文,引發公眾關注,事態十分嚴重,並需要正視。他又批評編輯多時處於被動,需要接受培訓亦未能與顧問委員會建立良好關係,導致委員會未能提供適當意見。有鑑於此,他認為需要深入探討港台問題,並需要遵守通訊局的守則。他又指港台作為政府部門具備管制制度及責任,希望全面檢視、及時跟進和落實。
至於港台顧問委員會主席林大輝則指,檢討報告中的內容與顧委會的工作息息相關,亦一針見血點出問題所在,指港台有不少流弊存在已久、日積月累甚至日久失修,須盡快改正,亦反映港台向顧委會提交的報告馬虎,他又表示,顧委會會盡快召開會議討論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