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案 台陸委會促港允司法互助

【本報訊】觸發港府修訂《逃犯條例》原因之一的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赴台自首無期。一直協助陳的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日前曾稱未料台方一直未有向陳發出赴台簽證。台灣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指管浩鳴在台的刑事訴訟法裏面並沒有角色,促港府回應台灣提出的司法互助請求。

保安局盼台勿施政治操作

管浩鳴指台灣律師已多次與有關「窗口」聯絡,並表示陳願意回台自首或投案,但至今台灣仍未回應。

邱垂正昨指港方相關人士重談向陳同佳發簽證的舊調,政府不可能同意殺人犯以自由行的方式自行搭機來台,置同班機旅客安全於不顧。邱指港府應回應台灣提出的司法互助請求。

保安局回覆稱,特區政府希望陳同佳能夠早日赴台接受法律制裁的立場沒有改變。當局希望台方以認真和務實的態度,不作任何政治操作,盡快接受陳同佳到台灣投案,以彰顯公義。只要台灣履行應有的責任和司法公義,准許陳同佳入境,當局十分樂意作出合法可行的配合和安排。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