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阻警追捕彈珠人 黃學禮否認控罪

【本報訊】沙田區議員黃學禮於前年8月7日,在警方驅散聚集於深水埗警署外的示威者期間,涉嫌用身體阻擋警方追捕一名「彈珠人」。黃否認一項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案件昨天在西九龍法院開審。警員供稱當晚本來要追捕一名使用彈弓射擊警方的黑衣人,但遭人刻意阻擋前進,致疑犯逃脫,故拘捕該名作出阻礙的男子,辯方卻指阻礙警方的人不是被告。

保密警員身份 封鎖一半旁聽席

27歲被告黃學禮被控於2019年8月7日,在長沙灣政府合署外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A。聆訊期間,A因獲准保密身份,故在屏風後作供,惟因為法庭內有部分座位能夠看到屏風後情況,法庭臨時封鎖一半的旁聽席,導致有多間傳媒代表無法入法庭旁聽。記者與司法機構周旋,得出答覆是須等待A作供完畢後才准入庭。經擾攘後司法機構始准記者站着聽審,惟當時A已作供到一半。

A供稱,當日凌晨一時,警方在長沙灣道及欽州街交界設立防線時,有黑衣人向警方射彈珠,並擊中一名總督察的胸口。A注意到該「彈珠人」的衣着,待警方防線推進時,A再次看見「彈珠人」遂上前追截。

期間有一名男子闖出,他推了「彈珠人」背部一下,大喊:「走呀!」他然後減速停下,隻身阻擋A的前進。A被迫停下,「彈珠人」則逃之夭夭,A認為該名男子故意阻礙其行動,於是拘捕他。辯方播放的現場新聞片段顯示,被告當時雖然在場,但沒有喊人離開,亦沒有站在警員前方作阻擋。案件編號:WKCC 1339/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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