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公會被斥意圖誤導市民

【本報訊】保安局擬修訂《2020 年入境(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以回應國際民用航空組織對成員地區引入的保安及管制新規定。大律師公會早前向立法會提交意見,已遭批評觀點未能正確反映條文的目的和事實,引起不必要的誤解。昨日公會再發表聲明,要求當局在修例時,應寫明保安局局長只可在入境航班時,才有權禁止有關人士登上運輸工具。議員批評大律師公會「跌落地揦番拃沙」,意圖威嚇及誤導市民,做法十分不專業。

議員︰修例只針對「假難民」

大律師公會聲明指,考慮到主體法例的概括性,建議草案第3條應被修訂為明確規定保安局局長只可就入境航班有上述權力,並要在主體法例進一步說明,該權力不會對香港居民和有權進入並逗留香港的人士之權利造成任何影響。

議員葛珮帆認為,政府早已澄清草案並沒有限制香港居民離境,反問大律師公會為何仍要求在草案內加入多餘字句?她直斥公會做法是「跌落地揦番拃沙」,意圖威嚇及誤導市民。又指草案明明是限制「假難民」,卻被公會抹黑為類似針對香港居民。

團體促撤大律師公會社團註冊

另外,香港大律師公會新任主席夏博義(Paul Harris)在上月上任後,被外媒揭露他原來是英國自由民主黨牛津市議員,惟在主席選舉前不久才辭去議員一職。團體香港政研會和DQ行動組昨日下午到灣仔警察總部請願,指雖然公會並無任何條文要求主席不得擁有任何政治聯繫,但根據本港的《社團條例》規定,若社團與外國政治組織有聯繫,經諮詢保安局局長後,可以拒絕任何社團註冊。團體促請警方立即介入調查,要求注銷大律師公會的社團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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