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點》分18個方面、共68個工作要點,其中6個提及香港、8次提及「港澳」。在深港師生交流方面,當局擬探索兩地「教授互聘、課程互修、學分互認、文憑互授」的大專院校合作機制;推動深港校長教師和學生交流常態化;並會保障符合條件的港澳學生在深圳入學。
在大灣區教育創新、建設高水準大學方面,文件提出要推動建設「粵港澳大灣區特色職業教育園區」;與德國聯合建設「粵港澳大灣區中德教育與經濟協同發展示範基地」;推動粵港澳大灣區職教培訓中心;推動成立粵港澳大灣區學生藝體聯盟;並爭取把香港中文大學(深圳)等5所院校,納入第3輪廣東省高水平大學建設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