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8‧31銅鑼灣衝突 男生暴動罪表證成

【本報訊】前年8月31日港島區爆發多場示威衝突,警方在銅鑼灣一帶驅散示威者時被投擲汽油彈,期間一名學生被警方截停及拘捕。該學生否認一項暴動罪,區院法官姚勳智昨天裁定控罪表證成立。

今結案陳詞 3‧9裁決

19歲被告葉君誠被控於2019年8月31日,在銅鑼灣軒尼詩道近崇光百貨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當日警方在港島掃蕩示威者,在軒尼詩道及波斯富街交界,見有人架設障礙物,亦有人向警員投擲汽油彈,於是上前追捕。期間包括被告在內共4名示威者站在一起,有兩人向警員投擲汽油彈,警員追上截停及制服被告。被告警誡下保持緘默,他被捕時身上有頭盔、眼罩及防毒面罩等物品。控方指被告當時知悉現場情況,而且自願地置身該處,並夥同其他參與暴動的人共同犯罪。被告不自辯,法庭押後至今天聽取控辯雙方結案陳詞,並已決定於3月9日裁決。案件編號:DCCC 46/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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