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女高級懲教主任發布威嚇上司言論 判守行為

【本報訊】女高級懲教主任不滿調職安排,在社交媒體平台上發布威嚇上司的言論,被一名懲教高級監督發現和轉告事主。她原本被控一項刑事恐嚇罪,案件昨天在東區法院提訊時,控方指考慮被告有抑鬱、焦慮等情緒問題,加上獲得事主的同意,決定讓她簽保守行為了事。法庭遂下令她自簽1,000元守行為24個月,另要她支付500元堂費,控罪則撤銷。

網上貼文 不滿調職安排

50歲女被告盧毅,原本被控於去年7月23日,在香港某地方威脅X會使其人身遭受損害,意圖使X受驚。案情指,被告因不滿調職安排,在一個公開的Facebook帳戶上載一張水晶擺設的照片,並寫上「烏蠅明……話你知你千祈咪調走我呀,如果唔係我一定吊高你冚家,Sue Lo警告你」。貼文下有人留言問「咁靚嘅?咩嚟?」被告回答指「肛塞,名牌水晶製,用嚟塞住烏蠅個屎眼,希望佢不再屙爛屎」。一名懲教高級監督見到貼文後轉告事主,事主擔心家人安全受威脅,於是報警。案件編號:ESCC 306/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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