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林鄭月娥於上周宣布,政府考慮年內對劏房租金加限立法。劏房問題由來已久,租金是問題之一,但它帶來對下一代的傷害,遠遠不止於租金上升。自97回歸,輪候公屋時間少於3年,但歷經金融風暴及金融海嘯,政府少建公屋和私樓,並停建居屋,影響至大,往後輪候公屋時間就不斷延長,最近輪候公屋平均時間是5.6年。其實此乃違反房屋政策及規則。由於不少人租不起私人樓宇一整個單位,劏房遂在舊區興起,包括深水埗、旺角、大角咀、油麻地、紅磡、九龍城、觀塘和荃灣等。據政府估計,現時至少有21萬人(約8萬個家庭)居於住宅區劏房(不包括工廈非法劏房)。
劏房情況差劣,一般約60至120平方呎,住1至4人,非常擠迫,若住在中間房,連窗口都欠缺。筆者曾家訪一劏房街坊,單親家庭,爸爸帶着子女共3人,住120呎地方,入門右側間開3呎乘10呎,左邊是廚房,右邊是廁所兼沖涼房,爸爸在煮飯時,女兒突然要用洗手間,十分尷尬和不衞生。另外,由於地方窄小,哥哥在家做功課,妹妹就要帶着小枱小櫈到門外走廊做功課,走廊窄,燈又暗,如何集中注意力?
劏房有升降機可到的樓層,120呎租金要6,000至9,000元,唐樓低層6,000元,高層6樓以上4,000元。住在劏房,特別是對小朋友來說,連地獄也不如,又如何令小朋友對讀書產生興趣、進步和發展自我強項?現時劏房家庭若七成已申請公屋,由於大部分劏房在市區,故住劏房者多半申請市區公屋,即要等6、7年。若小學時申請,中學時方可入住。中學時申請,理論上大學時可入住,但他們在這環境下,大部分都考不上大學。劏房問題不處理,對下一代遺害不淺。
最近的疫情揭示舊區和劏房衞生、喉管、僭建等成為病毒溫床,而處理劏房問題更不能單看租金,故筆者認為政府須全面介入監管劏房,監管範圍應包括:一、設立登記制度。二、單位改建,若增加房間及廁所超過兩個,須申請。三、因消防需要,每個劏房單位須有人均居住面積下限。四、租金管制。最後,要解決劏房問題,政府應加建公屋,讓公屋輪候時間回復平均3年,期間推出臨時居所(筆者估計需要20,000間),讓輪候家庭最多居於劏房3年,然後可轉到臨時居所,兩到3年可遷入公屋。
特區政府要把市民福祉放在首位,特別是有小朋友的家庭,讓小朋友有適合接受培養的環境和最低限度的家居設施。香港是一個富裕的社會,政府不是沒有能力做到,而是有沒有意志為市民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