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藏毒值6100萬兩男囚18年兩月

警方於前年5月進行打擊毒品行動,並於大角咀一幢住宅大廈的兩個單位內,分別檢獲17公斤可卡因及63公斤「K仔」(氯胺酮),總值約6,100萬元,並拘捕兩名涉案男子。兩人早前已承認兩項販毒罪,案件昨天在高院判刑。法官指兩名被告雖然不是主腦,但案中毒品數量龐大和涉及不同種類,故重判兩名被告各監禁18年兩個月。

兩名被告依次為黃家豪(38歲)及容嘉健(40歲),兩人都報稱任職裝修工人。他們一同被控於2018年5月1日在大角咀詩歌舞街亮賢居7樓一個單位及28樓一個單位,非法販運63公斤氯胺酮及17公斤可卡因。

稱收數千元 借出地方「擺嘢」

案情顯示,警方當日進行反毒品行動,監察涉案大廈的閉路電視系統,見到首被告不斷來回7樓及28樓。大廈保安其後聽到首被告大吵大鬧及得悉他受傷,遂召喚救護員到場,警方隨即進入7樓涉案單位,並發現該單位內有63公斤氯胺酮,又在首被告身上找到28樓涉案單位的鎖匙。

警方再到28樓涉案單位調查,找到次被告,並在該單位內搜出17公斤可卡因。首被告警誡下稱有朋友以數千元報酬,利誘他借出地方「擺嘢」;次被告則稱看到Facebook廣告標榜可賺快錢才犯案。

兩被告案底纍纍 非案中主腦

兩名被告過往有多次案底,當中包括販毒罪。辯方求情指他們明白到法庭須判他們長期監禁,但希望法庭考慮到他們配合調查,而且即時認罪,希望法庭盡量輕判。法官彭寶琴判刑時指,兩名被告只是負責儲存毒品,他們非案中主腦,但案中毒品數量龐大且涉不同種類,須判處他們長期監禁。兩名被告除了認罪外,沒有任何其他求情因素,因此判處他們各監禁18年兩個月。案件編號:HCCC 162/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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