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男子唐英傑涉嫌於去年7月1日於灣仔駕駛掛上「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衝擊警方防線而被捕,事後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和恐怖活動罪,成為《港區國安法》下的首名被檢控人士。消息稱,律政司月初通知被告唐英傑的律師團隊,指基於陪審團及其家人的人身安全,案件不會設陪審團,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
控罪指23歲被告唐英傑於2020年7月1日,在東區海底隧道至灣仔謝斐道與柯布連道一帶,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行為,不論是否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脅,即將香港特別行政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或非法改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地位。
次項控罪指他於同日同地,為脅迫中央人民政府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者威嚇公眾以圖實現政治主張,實施造成或者意圖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恐怖活動,即針對人的嚴重暴力或以其他危險方法嚴重危害公眾安全,導致警員重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