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索賄4.2萬 慈善機構前僱員遭起訴

【本報訊】廉政公署昨日落案起訴一名慈善機構前僱員,控告他涉嫌在採購影音設備時貪污,向一間供應商索取賄款逾4.2萬元,被控一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於下周二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負責採購影音設備

被告53歲陳少鵬,為亞洲家庭治療學院前資訊科技主任。控罪指,該機構約於2019年4月計劃搬遷其辦事處,陳當時是該機構的資訊科技主任,獲指派向多間供應商索取報價單,採購將安裝在其新辦事處的影音設備。

然而,陳涉嫌於2019年10月10日至23日期間,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就亞洲家庭治療學院新辦事處採購影音設備一事,向一間供應商的銷售經理索取賄款約4.2萬元。廉署指,該項採購工作中的初始報價為85萬元,而賄款金額據報相等於該報價金額的5%。廉署續指,上述銷售經理沒有答允被告的索賄要求,並向其上司匯報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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