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毀天水圍店舖 14歲仔判感化

【本報訊】天水圍區內的兩間「優品360」於去年2月分別被人破壞,兩名有份參與的少年昨天分別交由屯門法院的少年法庭處理。其中一名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刑事毀壞罪成的14歲少年,早前被還押10多天,昨天被判18個月感化令,另一名印度裔少年承認3項刑事毀壞罪要還押等候判刑。

曾堵路需感化 同案印裔童候懲

裁判官水佳麗在判刑前問上述14歲少年說:「困住開唔開心?犯法好唔好玩?」他坦言「唔開心」,令他見少了父母,又指犯法「唔好玩」。裁判官追問:「出咗氣,整爛人哋啲嘢喎?」他承認自己傷害到別人,破壞了別人的心血。裁判官指他對警隊和很多事都不滿,勸他說:「與其破壞,可否自己做啲嘢幫人,令社會更好?」考慮到被告有自閉、抑鬱和腦癲癇的問題,並受朋輩影響,又只涉及一次破壞,判他18個月感化令。

另一名13歲印度裔男學生,於去年2月先後3度參與破壞天水圍區的兩間「優品360」。他昨天承認3項刑事毀壞罪,裁判官水佳麗問他:「好舒暢啦吓?出咗啖氣。」

裁判官指店舖職員只是打工,但店舖接連被搗亂,可想而知他們「有幾驚」,又叫被告想像,若其家遭搗亂,他又有何看法?裁判官指他是少數族裔,但能夠書寫和說中文,可想而知母親對他有多大期望,叮囑他做任何事之前都要想清楚,因為後果並非只是由被告自己面對。

控方透露,該名印度裔學生於去年11月曾因堵路而被判感化。辯方指他已感後悔,承諾不會再犯,以免令關心自己的人心痛。裁判官讚他能說能寫中文,原本大有前途,促他深切反省,直言他若不改善便後患無窮,下令將他還押至2月19日,待索取感化官和感化院報告後判刑。案件編號:TMCC 700024/2020,TMCC 70000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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