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昨宣布將立法制訂劏房租務管制,並於今個立法年度提交條例草案予立法會。劏房租務管制研究工作小組原則上認為政府應作適當租務規管,在保障基層住戶同時,亦要小心平衡業主權益。運輸及房屋局早前亦在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上聽取議員意見,工作小組爭取下月底前向政府交報告。
為保障劏房租戶免受業主濫收水費,政府表示已根據《基本法》第74條,書面同意議員麥美娟提出的私人條例草案,修訂《水務設施規例》中部分條文,規定業主只可收回根據規例第46條所繳付的水費。
關注基層住屋聯席成員李大成表示,政府過往打擊濫收水電費問題上明顯阻嚇力不足,「一單告得入業主的案例都未有!」故對於當局今次「加辣」舉措表示歡迎。但他指得悉曾有劏房戶因被濫收水費而向水務署舉報業主,最終事件發展因證據不足,律政司不作控告而不了了之,故擔心今次只是「雷聲大雨點小」,無助解決劏房戶被壓榨的困局。
劏房戶莫女士一家三口居於旺角約100平方呎單位,她每月向業主交300元水費,構成經濟壓力。因家中有小朋友,疫情下難免用水較多,為了節省水費,不惜移步到鄰座的娘家用水,「專登上上落落唐樓,返去沖涼同洗衫,慳得就慳!」對於政府立法制訂劏房租務管制及修訂《水務設施規例》條文,莫形容「好過冇」,希望盡快落實,助劏房戶解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