夾公仔店免領牌 律政司考慮上訴

【本報訊】九龍城裁判法院近日裁定兩間「夾公仔店」毋須領有公眾娛樂場所牌照,政府昨就有關裁決回應指,律政司正研究裁判官的判決理據和主控官報告,並考慮適當的跟進行動,包括上訴。

政府發言人表示,一般設有所謂「夾公仔機」機械裝置的場所,均涉及吸引人流聚集的有獎娛樂活動,而營辦者亦有權控制公眾進入該處所,一般而言均符合《公眾娛樂場所條例》下須領牌的要求,相關營辦者亦因此一直向食物環境衞生署申領公眾娛樂場所牌照。有關政策及領牌的要求,一直行之有效,亦繼續適用於所有公眾娛樂場所。食環署會繼續對無牌經營的公眾娛樂場所採取執法行動,以確保公眾人士在有關場所中的安全和秩序。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