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還押第34天 《蘋果》總編及兩律師先後探監

【本報訊】壹傳媒黎智英被控欺詐及違反《港區國安法》,自去年底的除夕夜再度被判還押後,終審法院周一開庭審理律政司所提出的保釋上訴,最終決定押後判決,期間黎須繼續還押監房,至昨日已經34天。昨日《蘋果日報》總編輯羅偉光及黎的兩名代表律師先後到赤柱監獄探監,料與黎智英商討官司等問題。

羅偉光昨晨到達赤柱監獄,他手持電話,看似並無帶物資予黎智英。進行登記後,羅進入赤柱監獄,其後登上前往探監室的高爾夫球車。羅逗留約兩小時後,於早上約10時許完成探監並步出赤柱監獄,乘小巴離開,期間沒有回答記者提問。

律政司上訴禁保釋 押後判

至下午約3時半,黎智英的兩名代表律師司嘉勳(Kevin Steel)及何俊豪(Johnny Ho)抵達監獄,他們稍後與另外兩男一女會合,一同進入監獄。至下午5時15分,兩名代表律師等共5人離開。

73歲的黎智英被控欺詐及違反《港區國安法》中「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上述兩案均會在今年4月16日於西九龍法院再訊。至於去年12月23日,黎獲高院法官李運騰批准以現金1,000萬元及不可離家等多項條件保釋,律政司提出上訴,案件早前開庭經審理後押後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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