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王評論:登記局審批監管新工會不力 虛擬影子戲子拼湊埋堆新會

自月前在本欄發表《勞顧會選舉漏洞須即堵塞,勞資談判協商架構須維護》一文後,收到不少讀者來電詢問職工會登記局過去是怎樣監管工會的申請資格的?是怎樣覆核資格的?是怎樣防止魚目混珠、掛羊頭賣狗肉的?

職工會登記條例的根本原意是要確保職工會的組成,是來源於真實的在職的某個行業或某個企業的僱員。確保職工會的運作是根據該註冊職工會獲批准會章章程運作,有規有矩,有制有度,依會章規定選舉產生職工會的領導架構及成員,領導該職工會擴大工人團結、為工人謀福利、為工人服務。職工會登記局有責任監督及防止已登記註冊了的職工會有違會章規定的活動及獨犯香港法律的活動,確保該會所代表的會員的合法利益。

筆者在月前發表的評論中指出:「最需要譴責和追責的是勞福局、勞工處、職工會登記局註冊和巡查覆查其資格把關不力,嚴重失職瀆職。」就是一針見血地批評問責當局和執行部門有法不執。具體的失職瀆職表現在4個方面。

其一,關於有關工會的登記會員,是否確實是註冊工會的行業或企業的真實僱員、真實會員,並交會費符合該會會章規定的會員資格等。職工會登記局有否派員到該會核查驗證呢?還是只停留在申請的表面文件上呢?倘如是如何剔除虛假的陳述呢?

其二,關於有關工會的登記的選舉產生的理事會或執委會(工會領導層)及其職員名單,產生過程的選舉會議及選舉投票程序、選舉文書的原始文件和會議紀錄的備存是否確實無誤。職工會登記局有否派員到該會登記會址驗證核查呢?倘不實地核查又如何確保沒有虛假和失實的情況呢?

其三,關於有關工會的經費來源及日常會費和日常活動的收支紀錄、批准的會議決議紀錄、會計紀錄、銀行收支存款等等原始憑證。職工會登記局有沒有一一查證,又或抽查覆核呢?倘連這些最基本的查核程序也不做,不是把關失職的話,又是甚麼?

其四,關於有關工會的日常運作,尤其在《港區國安法》去年中實施後,職工會登記局更有責任加強規管在該局登記的所有職工會,防止觸犯國安法第31條的規定。對此,職工會登記局豈能不實地巡查工會呢?

眾所周知,自前年反政府暴亂發生後,由戴耀廷鼓吹和牽頭煽動組織的「35+真攬炒十步曲」,其中一個重要的環節,便是由職工盟及攬炒派大力推動7人埋班成立大量新工會,妄圖撒豆成兵大包圍,攻佔行政長官選舉委員的委員席位,以期操控行政長官選舉,達到最終奪取或干擾行政長官產生的「陽謀」目標。勞工界功能組別便是反中亂港勢力要全力搶佔的灘頭。對如此嚴重的政治顛覆形勢,職工會登記局卸責無人手、勞工及福利局又不及時解決職工會登記局人手不敷覆核執法巡查的難題,拖得一時得一時。如此庸政懶政,不是失職瀆職又是甚麼呢?

一個廣為人知的公開的秘密,近年新登記申請為合法註冊的職工會,大量是虛擬的、殭屍的、拼湊的、影子的、戲子的所謂新工會,既沒有為僱員謀利益的團結鬥爭實績,又沒有僱員認同的聲譽,只為派代表出選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的選舉。濫竿充數。工會成立的動機完全與維護僱員權益無關,職工會登記局若不盡快取締,只能遺禍香港工人的團結事業,遺禍香港社會的繁榮安全。

王國興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