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狎6女童囚46月 護苗基金批刑期欠阻嚇

【本報訊】毒品調查科警員余俊鑫性侵犯6名女童,日前被判囚46個月,事件引發關注。藝人蕭芳芳發起的護苗基金昨發表聲明,指對余俊鑫僅判囚46個月感到十分失望,認為刑期遠不足以反映案件嚴重性,亦不能達阻嚇之效。

促法改會盡快落實新刑罰

護苗基金於聲明中強烈譴責余的罪行,指余身為警務人員,理應以維護法紀,保護市民為己任,惟知法犯法的行為,屢次性侵犯6名11至14歲女童,嚴重傷害6名女童的身心,亦影響公眾對執法者的信任與期望,「實在天理不容」。

基金亦促請法律改革委員會盡快落實《性罪行檢討中的判刑及相關事項》之建議條文,使新定罪行刑罰更具阻嚇作用,令兒童得到更大的保護屏障,亦強調保護兒童是每位成年人的責任,不論其背景職業均有責任向兒童提供一個安全的成長環境,任何性侵犯兒童的行為,基金以及整個社會一概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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