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情:陳恒鑌斥私隱任執 尹兆堅反擊:誹謗失實

疫情大爆發,政府對多幢大廈發出強制檢測公告,但部分長者冇手機而未能即時收到檢測結果,仲因此而掀起涉收檢測個人資料嘅爭議。議員陳恒鑌(Ben)喺社交平台話,民主黨前議員、現任葵青區議員尹兆堅涉嫌將冇手機嘅檢測人士聯絡方式,改為自己嘅電話號碼,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但尹就反斥陳嘅指控無聊、無知,屬誹謗失實喎。

話說Ben喺Facebook話尹涉嫌喺仁石樓強制檢測站同承辦商達成協議,將帶有手機號碼嘅卡片畀承辦商派發,為冇手機嘅檢測人士代收檢測結果同個人資料。佢話整個過程中雙方未有簽署任何授權文件,質疑尹運用政府資源宣傳正當工作,未授權下經承辦商索取他人資料,並懷疑尹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

指獲事主授權 不會得知結果

莫非尹兆堅真係亂咁拎市民啲個人資料?我哋向尹查詢,佢隨即反駁話Ben嘅指控係笑話一樁,係誹謗失實!佢話喺檢測完成時,如果長者無法提供手機號碼接收電子結果,衞生署檢測中心會問得長者同意下,以當區區議員或認可人士手機號碼,作為接收病毒檢測電子報告之用。佢又澄清話事前獲事主同意,唔係擅自使用個人資料。

具體操作方面,尹話檢測中心幫市民檢驗後,會對應檢測瓶而寫番個參考編號,而佢只會收到編號同結果嘅連結,並冇任何個人資料。之後,街坊就會去辦事處拎結果,屆時要喺電話輸入市民嘅身份證號碼等資料驗證身份先睇到結果,之後就會關閉連結,而冇確認身份嘅情況下係唔可以再入連結,強調全程獲事主授權,亦冇登記過任何個人資料嘅。佢又話代轉長者強制檢測結果嘅做法好普遍,其他區議員都可以咁做o架!

私隱公署指不評論個別案件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都回覆,話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個人資料必須係為咗資料使用者嘅職能或活動有關嘅合法目的而收集,同埋確保資料屬足夠但不超乎適度並獲得當事人同意,但就唔評論個別案件喇。

雖然現階段唔知邊個啱邊個錯,但其實政府都應該知道部分市民冇手機,可能未能即時收到檢測結果,政府係咪都應該檢視同改善吓接收檢測結果嘅方式,避免造成防疫漏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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