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報稱在機場服務櫃台當值的酒店男職員,在機場蹲在扶手電梯上拍攝前面空姐的裙下春光,但因手機觸碰到空姐的小腿遭揭發,之後再被發現兩日內在商場和港鐵站拍攝其他女性的裙底。他早前承認4項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罪,昨天在西九龍法院判刑時求情時,聲稱受負債壓力所影響,誤用方法去紓壓才犯案,現在債務已由女友協助清還。裁判官考慮被告的報告正面,認為值得給予機會,故判處被告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37歲被告陳家樂被控於去年6月12日,分別在銅鑼灣時代廣場內拍攝共8段不知名女性的裙底影片。他也被控於去年6月13日,在香港國際機場一號客運大樓的扶手電梯上拍攝3段X的裙底影片,並於同日在油塘港鐵站及將軍澳PopCorn商場內拍攝共4段不知名女性的裙底影片。
案情顯示,去年6月13日早上,X身穿空姐制服趕往上班,在機場乘扶手電梯時,突然感覺左小腿被觸碰,回首便驚見被告正好蹲在她身後,她於是捉緊被告不放,並報警處理。警員到場後,除了發現有關X的3段影片外,還有另外多段於不同地點拍攝的女性裙底片段。案件編號:WKCC 4525/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