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週刊》前社長楊懷康探監

【本報訊】被控欺詐及違反《港區國安法》的壹傳媒黎智英,從上月31日除夕夜再度被判還押,本月14日由荔枝角收押所轉倉至赤柱監獄繼續還押,昨日已是第28天。《壹週刊》前社長楊懷康昨晨與一名男子到赤柱監獄探監。

稱黎精神不錯

昨晨約8時,楊懷康與一名男子乘坐私家車到達赤柱監獄,兩人步進監獄期間,未有回應在場記者提問。兩人在上址逗留約二小時,於10時左右聯袂離開赤柱監獄,楊懷康表示黎智英昨日精神不錯,隨後乘坐七人私家車離開。

73歲的黎智英被控欺詐及違反港區國安法中「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上述兩案均會在今年4月16日於西九龍法院再訊。不過,上月23日,黎獲高院法官李運騰批准以現金1,000萬元及不可離家等多項條件保釋,律政司提出上訴,案件已排期於下月1日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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