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馮律師行苦主待援 議員倡動用律師彌償基金 挽業界聲譽

【本報訊】黃馮律師行於去年12月24日因嚴重違反《律師帳目規則》被香港律師會介入接管,出現大量苦主,估計被凍結的資金達1.26億元。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昨午就相關議題討論,多名議員批評律師會突然介入,對現有客戶造成的傷害多於保障,亦炮轟業內的監管賠償機制不如旅遊業,促請律師會要就事件檢討及作出即時的行動幫助苦主及受影響員工,如考慮動用律師彌償基金,以挽回法律界聲譽。

多名議員會上關注受事件影響的苦主權益,身兼律師的委員會主席張國鈞指出,明白律師會要盡其監管的責任作出介入行動,惟黃馮涉及大量房地產買賣的個案,指港人好多都是用一生人的積蓄去置業,向銀行貸款買樓的錢亦是「長命債」,張指「坦白講依家最快可以攞番錢嘅個案見到最少都要兩年,對升斗市民嚟講係難以接受」。張希望律師會可允許苦主在會方的嚴格監管下解凍存款,讓他們在限期前完成交易,以避免破產一劫。

本身是大律師的議員梁美芬則形容事件是「法律界的大型事故」,同時亦已昇華至公眾事件,因為現時不少市民都對經律師行進行的樓宇買賣大失信心,敦促律師會的介入善後安排務必檢討和改革。梁建議律師行應考慮動用為本港律師行提供專業彌償計劃的彌償基金,以挽回法律界聲譽,讓市民知道若日後不幸遇上同類事件,自己的財產也未至於血本無歸。

合夥人申臨時濟助被拒

律師會會長彭韻僖回應時強調非常同情苦主的情況,惟事情至今已超出他們的職權範圍,故呼籲涉事的持份者可以多點包容,讓事件能大多以調解方式解決,同時亦希望政府能向苦主伸出援手。彭稱,中介代理人目標是下月可向苦主發出申索表,以及相關退款時間表。而會方日後亦會成立專責檢討小組,為現行的中介機制作出改善檢討。

另外,黃馮律師行合夥人伍永雄繼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推翻接管決定外,再就事件向法庭申請臨時濟助,要求法庭頒令香港律師會將去年12月至今年2月期間,客戶存入黃馮的款項和相關文件解封,並交由另一名律師處理,讓客戶完成交易。法官昨聽取陳詞後,認同現時只有申請方的指控,但未有律師會的詳細回應,不適合頒令作臨時濟助,故拒絕申請。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