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難民為港府財政造成極大負擔,不少公帑用於審核和處理難民聲請上訴,以及公費法律支援等費用。有議員就此向司法機構查詢,聲請人就其聲請提出的司法覆核許可申請數目,發現截至去年9月30日,有關免遣返聲請向原訟庭入禀的司法覆核許可申請仍有1,879宗,民事上訴案件則有349宗,向終審法院提出民事上訴許可申請就有199宗。港府回覆指,免遣返聲請案件需按既定程序由原訟庭、上訴庭至終審庭處理,故增加人手是最快速有效應付大量免遣返聲請的方法,因此司法機構會向立法會尋求增設一個上訴庭法官的職位;而就終審庭,司法機構正安排更多非常任法官,加快處理有關案件。
議員葛珮帆問及就免遣返聲請案件提供法律援助的情況,政務司司長張建宗指,2019年就有關案件接獲申請數目為690宗,較2017及2018年的1,020及1,500宗為少,但批出的法援證書數目則有71宗,高於2017及2018年的32和46宗。張強調,即使申請人成功獲批法援,法援署仍會不時審視個案,確保受助人仍具充分理據繼續獲得法援,否則法援署會取消他們的法援資格。
葛亦問及司法機構會如何加快處理積壓的個案,張表示,司法機構沒有計劃為此而設立特別法庭、延長法庭的辦公時間或安排法庭於星期六開庭應訊,但去年11月展開了新一輪公開招聘各級法院法官及司法人員的工作,以增加人手。而司法機構亦就原訟庭聘用額外短期司法人手協助加快處理司法覆核申請。
而根據2020/21年度的財政預算,用於處理免遣返聲請及有關的工作開支合共12.27億元,是過去7個年度之冠,其中花費最多公帑的是人道援助,開支達7.06億元,審核聲請和處理有關上訴或呈請的開支為3.55億元,至於公費法律支援及遣送聲請被拒人士方面,預算開支則分別為1.2億元及4,7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