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蛇案 8囚犯料3‧23服刑完畢

【本報訊】12港人蛇案上月30日有判決,包括「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等其中10人,於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被判囚7個月至3年,部分判囚人士家屬隨即出發到深圳希望能探監,惟深圳市司法局因應疫情需要,個別已抵達內地的家屬完成隔離檢疫後可申請探訪,每月兩次,每次不多於一小時。12港人關注組昨日表示,其中兩名家屬已完成所有隔離,並已到看守所探望子女,指他們精神不俗,家屬於回港前會再進行第二次探訪,據悉被判囚7個月的8個港人,預料將於3月23日服刑完畢。

上月30日,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就9男1女的控罪作出裁決,其中男子鄧棨然及女子喬映瑜因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罪成,分別被判囚3年及2年,鄧被判罰款2萬元人民幣,喬則被判罰款1.5萬元人民幣。餘下8名男子,包括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鄭子豪、嚴文謙、張銘裕、張俊富、黃偉然、李子賢及郭子麟,則被裁定偷越邊境罪罪成,分別判囚7個月及罰款一萬元人民幣。另外兩名事發時未成年男子則被移交本港警方跟進。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