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1前受聘 公務員須4周內簽效忠聲明

【本報訊】前年爆發反修例風波,當中更有公務員被捕,政府其後「補鑊」,要求全體18萬公務員宣誓或簽署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的聲明。公務員事務局日前發通告,要求於去年7月1日之前受聘的公務員在4周內簽署及交回聲明,據悉,有部門要求職員須於2月18日或之前簽署並交回聲明,若公務員在限期前未交回聲明,而又無合理解釋,政府將根據情況終止聘用。

各部門的公務員已陸續收到聲明文本,聲明要求簽署人寫上姓名、身份證號碼、職級及日期,內容包括簽署人定當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盡忠職守及對港府負責。公務員事務局同時發放附件,用作解釋宣誓或聲明內容的精神,包括重申公務員需政治中立及廉潔奉公等。

團體請願 促DQ黑暴區議員

另外,有團體昨到中環海港政府大樓請願,要求政府盡快修訂《宣誓及聲明條例》及《區議會條例》,並取消「黑暴」區議員的資格(DQ)。離島監察成員周元谷指出,去年12月有組織發起「區議員宣誓逐個捉」網上投票,在逾1.1萬個回覆中,98.1%受訪者認為區議員屬公職人員,逾99%人認為區議員必須宣誓,並應修例DQ違誓區議員的資格。

該團體直指,有區議員表明不會服務政見不同的市民,做法明顯不恰當,而有區議員收取公帑,卻製作含「港獨」訊息的宣傳品,有關行為違反《基本法》及《港區國安法》,故促請政府DQ違反國安法的區議員,並要求離島區議會立即要求現任區議員宣誓及取消違反誓言的區議員資格。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