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未完成 港台再延利君雅試用期

【本報訊】香港電台前年接獲大量有關助理節目主任利君雅的投訴,於是決定延長利君雅的試用期,港台並重新啟動調查前年7月至11月期間的相關投訴。有指利君雅的試用期原本月底屆滿,而港台以調查未完成為由,將為她另開一張為期120天的新合約。港台工會批評此舉對利君雅不公平,形容新增合約如同延長死期,變相炒人。

擬開120日合約 公僕身份履新

據悉,利君雅於2017年10月入職港台,去年即將完成3年試用期。但由於港台前年7月至11月接獲大量涉及利君雅的投訴,大多針對她出席政府及警方記者會時的表現和行為,於是港台決定延長利君雅的試用期120日。

而在期限屆滿前,港台擬另開一張為期120天的新合約,利君雅可用公務員身份履行新合約,直至重啟的調查結束,屆時視乎調查結果,決定利能否正式成為公務員。

港台工會主席趙善恩引述利君雅稱,前晚收到新增合約的通知,暫未決定是否接受新合約,利須於下周四前回覆管理層。工會對此感到憤怒,將約見廣播處處長梁家榮跟進。

港台機構傳訊及節目標準組總監韋佩文表示,港台作為政府部門,會按既定機制和程序,包括公務員事務局的指引和《公務員事務規例》,處理員工聘任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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