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人員宣誓條例草案 春節後交立會

【本報訊】政府安排全體18萬公務員需要宣誓或簽署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的聲明,外界關注若有人不願意簽署會否影響公僕士氣。特首林鄭月娥昨日出席行政會議前強調,要求公務員宣誓不影響公務員士氣。她及後去信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指政府將於農曆新年後向立法會提交有關公職人員宣誓的條例草案。

強調非額外要求 無損士氣

林鄭表示,支持特區政府、《基本法》及落實「一國兩制」等是公務員入職時應有的理念,並非額外要求,強調是理所當然,亦展示了公務員明白公眾對他們的期望。她指約4,000名於去年7月1日新入職的公務員均樂意簽署宣誓聲明,即使有人不願意宣誓亦只屬少數,強調有關宣誓和簽署聲明的要求不會影響公務員士氣。若公務員及工會有意見,相信公務員事務局會與其溝通。

政府為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基本法》第104條的解釋,及有關立法會議員資格問題的決定,正研究修例要求公職人員宣誓,林鄭亦曾表明區議員及特首選委應被優先視為公職人員。

將完善選舉制度及安排

她去信梁君彥交代新一份《施政報告》內多項措施進度,其中政府將於農曆新年後向立法會提交有關的條例草案,以強化公職人員的宣誓規定及相關安排。她又指政府正全力完善選舉制度及安排,及修訂《國旗及國徽條例》立法工作,並盡快提交立法會審議。

《施政報告》中亦曾提出決定撤回所有正待審批的人事編制建議,她在信中指公務員事務局聯同相關決策局及部門已按其承諾,完成檢視人事編制建議,決定除了一個上訴庭法官常額職位外,所有原計劃於今個立法年度開設的首長級常額職位,須轉為編外職位或暫時撤回,公務員事務局會盡快到立法會交代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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