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難民濫用免遣返聲請程序為禍本港,立法會今日就《2020年入境(修訂)條例草案》召開首次會議,保安局期望可防止聲請人以拖延手段留港及加快審核工作,並針對遣送、羈留、源頭堵截和執法等各方面提供更清晰的法律基礎;又會翻新大潭峽懲教所,羈留干犯嚴重罪行、有治安風險、有機會潛逃或再犯罪的聲請人,預計可提供160個羈留額。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昨發表網誌,指免遣返聲請為社會帶來很多困擾,聲請人都是非法入境或逾期逗留,沒有合法權利留港,但聲稱被遣返會受酷刑,不人道對待等。法律規定只可在聲請不成立的情況下,才可把他們遣返,政府每年需花費大量公帑處理,單就2019-20年度,便花費了約9.5億元,惟這些人當中,有做黑工、有涉嫌搶劫、販毒和傷人等罪行,帶來不少治安問題。針對濫用機制的聲請人,不少市民一直敦促政府盡快將他們遣送離港,以減輕公帑的長期負擔及治安威脅。
李續指,目前尚待入境處處理的個案已回落至數百宗,而尚待上訴委員會處理的上訴有約1,700宗。
為進一步強化措施,政府上月向立法會提交《2020年入境(修訂)條例草案》,草案有助防止聲請人的拖延手段死灰復燃,並加快審核工作,同時為針對遣送、羈留、源頭堵截和執法等各方面的改善措施,提供更清晰的法律基礎,盼獲得議員支持。
李表示,有聲請人因涉嫌干犯搶劫、傷人、販毒等罪行被捕,嚴重破壞社會治安,令不少市民擔憂,警方致力打擊有關罪案,但在去年的首11個月,已有800多名獲擔保外出的非華裔人士因涉嫌干犯刑事罪行被捕,當中絕大部分為聲請人,情況不可忽視。
李又指,為保障社會治安不受破壞,現行羈留政策會把干犯嚴重罪行、有治安風險、有機會潛逃或再犯罪的聲請人,羈留在入境處轄下的青山灣入境事務中,而該中心為入境處現行唯一的有關羈留設施,可容納最多500人,政府現翻新大潭峽懲教所,以增加160個羈留額,以羈押有關人士,並由懲教署負責日常管理,被羈留人士是按《入境條例》下被羈留,而不是《監獄條例》下的囚犯,待遇與被羈留在青山灣入境事務中心類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