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沙田法院的「當值律師服務」辦公室早前有職員在告示板張貼反修例示威的口號,令人質疑司法機構的公正性。司法機構昨日回覆議員查詢時表示,一般而言於司法機構直接管理的公眾地方展示物品,須事先徵得司法機構的同意,即使「當值律師服務」一直於各法院大樓運作,有關服務並非由司法機構營運,而司法機構在得悉「當值律師服務」事件後已迅速地就事件採取行動。
司法機構回覆議員的信件指出,鑑於今次事件,已藉此提醒於法院大樓運作的機構使用者管理上的責任,所展示的任何物品應符合法例,且不應使公眾對其所提供服務的政治取向產生不必要的疑慮,以及不應有損司法機構莊嚴和獨立的形象。
上月初在社交網站上流傳兩張相片,指沙田法院的當值律師計劃辦事處內,告示板張貼了寫有「香港人加油」的標語,其後標語除下,該辦事處亦已嚴厲譴責涉事職員。
議員陸頌雄認為有關標語從字面上沒有任何問題,但畢竟這些標語被某政治活動騎劫了,令公眾聯想到另一個意思,強調法院內是向公眾提供服務,必須令公眾認為是一個公平公正的地方,不能令人感到有政治取向,故司法機構必須訂立具體的指引,規限室內不可展示有政治取向的物品。議員葛珮帆認為事件損害司法機構的聲譽,要求司法機構跟進,又認為司法機構的回覆含糊,認為司法機構日後應嚴謹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