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終審法院去年11月裁定,監獄常規令規定男性囚犯頭髮必須「盡量剪短」是違反《性別歧視條例》,懲教署在判決後要求暫緩執行判令6個月,以決定如何按判決修訂囚犯頭髮長度的政策。不過,終院昨天再頒判詞,指由申請人梁國雄在初審勝訴開始,懲教署已有逾3年時間準備新政策,沒有理據在終審判決後再要求延期,故拒絕下令暫緩執行判決。
懲教署早前向終院表示,現時暫定3個方案,分別是規定男女囚犯一律剪髮;男女囚犯一律保留原有髮型;要求男囚犯須剪「中短髮」,而女囚犯就可留至腋下。終院指該3個方案均屬簡單,亦不需對懲教人員作複雜訓示,實在無法明白有何需要再將判決延遲6個月生效,故拒絕頒下暫緩執行令。懲教署昨天表示尊重法庭的判決,該署會徵詢律政司的意見,並盡快落實相關可行的方案,以配合終院的判決。 案件編號:FACV 8/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