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根據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公約》,殘疾人士有權平等地參與娛樂、休閒及體育活動,但有調查指出,近半數家長指其智障子女在參與社區體育運動時,曾受到排斥、歧視,當中近50%家長稱子女參與體育活動時,曾遭不友善眼光看待、刻意避開;有30%稱子女曾遭取笑。有家長表示,患有自閉症及智障的兒子參加社區乒乓球班時,遭教練冷待,連續兩堂獨自「靠邊站」。調查機構建議政府舉辦共融體驗計劃,增加市民與智障人士一同參加運動的機會,以消除誤解。
社會服務機構「親切」於2019年11月至2020年1月進行調查,了解本港智障人士參與社區運動的情況,第一部分為問卷調查的對象為1,101名16歲或以上市民,以及423名智障人士的家長;第二部分則深入訪問10位智障人士及其家長、特殊學校教師等。
智障及自閉症人士鈞耀的媽媽指,曾為兒子報名參加康文署乒乓球班,但訓練班開始後兒子連續兩堂只能「企埋一邊拍吓個波」,她向教練了解情況,惟獲回應「他有自閉症,不懂做其他動作」。其後情況仍無改善,兒子亦對乒乓球及舉行活動的市政大樓產生抗拒,故第4堂起沒再安排兒子上堂。
「親切」建議,政府可從教育、社區推廣及教練培訓等多方面着手,增加市民接觸及認識智障人士的機會,消除公眾對他們的排斥和歧視,包括舉辦共融體驗計劃,及提升教練對教授智障人士專業知識、增加合適智障人士參與的運動種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