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高等法院上訴庭日前就丁權司法覆核案裁定政府及新界鄉議局勝訴,即丁屋政策完全沒有違憲,當中包括以私人協約或換地形式建丁屋。惟有關裁決近日備受質疑,有鄉議局代表昨在電視論壇上指丁權劃線言之過早,但相信2047年前會有檢討。另有嘉賓強調套丁問題嚴重不可放縱,惟劃線涉及複雜問題,若推行需詳細探討。
對於外界質疑「丁權」是否本港的傳統權益,鄉議局副主席林偉強認為,即使未有立法深化原居民權益前,建丁屋仍是原居民源遠流長的權利,當年未有把內容寫得太細緻,只是擔心隨時代轉變會掛一漏萬。此外,丁屋只可在鄉村土地範圍300呎內興建,而想向政府申請擴展鄉村地亦相當困難,強調「丁權」不影響本港土地政策發展。
林又指原居民不可申請公屋和居屋,「丁權」只是保障原居民有自住地方的政策。至於身兼律師的鄉議局當然執委林國昌則反駁「係我嘅嘢點解唔賣得?」對於丁權劃線方面,林偉強認為言之過早,而林國昌則指新界除了鄉村地外,仍有很多未發展土地,炮轟只是政府的房屋政策失誤,希望市民不要把「冇屋住」問題推卸到「丁權」身上。
惟對於今次的法庭裁決,有自稱是原居民的觀眾鄧先生表示,覺得判決不太公平,指「香港人真係好多都冇得住」。另外,也有居住村屋的非原居民陳小姐認為丁權應該設限,亦必須規定不可轉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