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討丁屋政策 港府24年來交白卷

【本報訊】政府早於回歸後已成立委員會檢討丁屋政策,但24年來,至今仍交白卷。曾任發展局局長的特首林鄭月娥,曾以丁屋政策正進行司法覆核為由,稱不宜評論。隨着今次裁決出爐,換言之,政府再無藉口遲遲未完成丁屋政策檢討。

丁屋政策早於1972年推出,政府一早指出,在現今的土地用途規劃及善用土地資源的前提下,認同有檢討政策的需要。可惜,當局多年來屢次推說有關政策所涉問題複雜,故未能訂定完成檢討的時間表。

曾掌發展局 林鄭提2029年截龍

當中較特別的是,政府曾於2012年表明可用「截龍」方式解決丁屋及丁權問題,並強調是遲早要討論的問題。當時的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提出「丁權無限,土地有限」,指新界原居民不能永享丁權,並構思以《基本法》確保香港回歸50年不變為限期,即2047年後不再批出丁權建屋。

由於男丁滿18歲可以申建丁屋,所以要在2029年為丁屋「截龍」。不過,此事一度引發新界原居民不滿,他們更曾為此火燒「林門鄭氏」紙紮公仔,又揚言不惜流血抗爭。到2017年,林鄭又形容,終止新界丁屋政策問題「不可簡單處理」,又指法庭已有相關丁屋的司法覆核案件,故不方便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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