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號稱法治之區,其實不值一哂。迫於輿論壓力,律政司不得不整色整水,對過於輕判的案件提出上訴;而上訴庭亦大多擺出息事寧人的姿態,幾乎逢上訴或覆核必得直。結果又輪到法官反彈,怒斥律政司不肯在初審時提出刑期範圍,令下級法官「食死貓」。雙方狗咬狗骨,法治之區堪稱笑話。
更笑話的是,司法機構接獲的投訴激增,截至去年9月底處理了4,700宗投訴,較前年暴增12倍。惟看司法機構早前公布的調查結果,全部認為不成立,投訴機制形同虛設,市民有冤無路訴;再看剛卸任的終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居然將外界要求司法改革之聲,全部歸納為「次次打官司都一定要贏,如果不能贏才要改革,這不是特別好的理由」,連消帶打,將民意打成民粹,將司法不公說成是市民輸打贏要,問你服未?
別以為馬道立走了便一天光晒,其實整個司法界都是同一鼻孔出氣。新上任的張舉能對於社會要求設立量刑委員會,答之曰「上訴法庭處理量刑是更有效的方法」,頂多表示會檢討投訴法官機制,骨子裏同樣是抗拒司法改革,不過說得較柔軟而已。事實上,若一味訴之上訴庭處理量刑,下級法院錯判的問題根本無法扭轉,徒增加時間和金錢成本,對涉案人、公眾和納稅人都不公平。
當然,所有人都知本港司法根本沒有公平可言,而且漢奸走狗永遠比一般市民平等。單是漢奸黎,一個涉及國安大案的極度重犯,早前居然鬧出批保鬧劇;這還不止,其涉及的刑恐東方報業集團記者案,律政司死拖近3年才起訴本來已夠匪夷所思,在庭上被裁定表證成立,最後卻罪名不成立,才是最令人側目。事情還未完結,律政司死死氣就裁決提出上訴,惟事隔至今近4個月仍未排期,顯然又想不了了之。保護傘一直在關鍵時刻發揮作用,國安法能懲治大漢奸嗎?實在令人不敢樂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