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黃馮律師行因嚴重違反《律師帳目規則》,於上月24日被香港律師會介入接管。昨日香港律師會就事件召開網上記者會,指已就事件呼籲其他律師行協助黃馮律師行的客戶。稅務局印花稅署昨表示,若納稅人因有關介入事件而未能在限期前為其物業交易文書加蓋印花,印花稅署會考慮減免相關的逾期罰款。納稅人可自行或經其新聘任的律師向印花稅署提出申請。
香港律師會主席彭韻僖表示,律師會調查該案後,有理由相信該律師行一名前員工涉嫌不誠實挪用該行客戶的款項,律師會已就事件向警方舉報。另外,該律師行亦嚴重違反《律師帳目規則》,包括透支客戶的款項,以及讓不合資格的人作為客戶帳目的簽署人。就該律師行的客戶希望追回已被凍結的款項,彭指,由於該行所有款項已被凍結,退還當事人的款項需經法庭命令的授權。由於該行的紀錄眾多且混亂,因此介入中介人現時未能提出完成整理帳目及解凍資金的時間表。
印花稅署表示,如納稅人因律師行的戶口被凍結而未能於短期內籌備資金支付印花稅,可向印花稅署申請分期繳付。「黃馮律師行苦主群」回應事件時,指香港律師會就事件的處理手法令苦主極度失望,要求律師會即時解凍及確保全數歸還款項給苦主,及要求政府介入協助等。
警方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商業罪案調查科於上月22日及28日會見香港律師會,商討關於一間律師行專業失德及一宗該律師行涉及其前文員涉嫌挪用客戶款項的民事訴訟事宜。商業罪案調查科已委派一專責隊伍跟進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