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反修例示威,英國動作多多,包括放寬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持有人移居英國的條件,有議員昨在報章撰文指中央政府或是時候終止港人擁有雙重國籍的特殊待遇,並建議若在特定限期後,仍持外國籍的港人可被視為放棄中國籍及失去香港居留和投票權。有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坦言,其實按現行法例規定,本港並不容許擁有雙重國籍,只是中央一直酌情採取寬鬆方式處理,若中央要「揸正嚟做亦可理解」,只是選擇入籍外國的港人要有「冇得食兩家茶禮」的準備。
身兼行政會議成員的議員葉劉淑儀在報章撰文指出,中央政府正考慮採取反制措施,回應英國給予BNO護照持有人申請居留權,她認為內地或是時候禁止雙重國籍,而當局亦可設定一個時限,若在限期後仍持外國籍的港人,會被視為出於自己意願,根據中國國籍法第9條放棄中國籍,而這些人士亦會自動失去持有特區護照的權利,亦可能失去香港居留和選舉的投票權。
身兼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的梁美芬明言,「一直以來中央都係隻眼開隻眼閉」,指以前為了令港人對一國兩制保有信心,故採取寬鬆措施,惟現時英美如此挑釁,認為即使中央決定「揸正嚟做」亦只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外交回應,因為根據《基本法》附件三中,適用於本港的全國性法律《國籍法》,港人亦不可擁有雙重國籍。梁指,若中央打算嚴正執法,「想食兩家茶禮嘅人就要自己揀喇」。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則指當年香港回歸之初,中央為了穩定局勢和人心,才會使出寬鬆處理港人國籍的權宜之計,惟時至今日,其所衍生的問題亦逐漸浮現,加上有關做法本身不符合現行的法律精神,亦逐漸引起內地人民不滿,故以他所知,中央亦在探討有關解決方案,特別是港人的權利和義務是否仍只與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掛鈎,而非以國籍劃分。
劉解釋,按現行機制,凡是香港永久性居民便可享有本地參選和投票權,而立法會也允許最多20%議員持外籍身份,惟基於目前的「愛國者治港」原則,仍然容許港人具雙重國籍或已不合時宜。他又指,本港目前有逾百萬人持外國護照,加上英國為BNO擴權,而加拿大和澳洲等國亦有意向港人招手,降低入籍門檻。劉稱長遠而言,若問題不改,或會惡化外部勢力干預本港內務的情況,並估計當局對問題的大限最遲定於2047年,故一旦「50年不變」承諾期滿,屆時仍持外國籍人士,料將一律按《國籍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