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廚工推重物傷肩背 無良國泰賠34萬

國泰航空旗下供應機艙膳食的公司,被指要一名廚房女工人長期面對限時完成工作和加班壓力,她在工作時須在廚房不斷推拉載滿食物的鋼車,又要搬運沉重食物盤,結果把肩背拉傷。該女工前年向國泰提出民事索償,區院法官昨天裁定國泰提供的工作安排不安全和不合理,下令國泰須賠償約34萬元給她。

日做11.5小時 推300磅餐車

本案涉及的意外於2013年8月25日發生,原告人陳雅當時是47歲,她在被告國泰航空飲食服務(香港)有限公司工作,其職責包括把廚房煮熟的食物,用高近兩米、載食物後重達300磅的鋼製手推車,運送至急凍室快速冷凍,然後轉移到其他凍房儲存,之後再由其他同事把食物分到個別餐盤運送上飛機。由於經濟艙的食物數量較多,國泰安排多名員工負責,而原告須獨力處理頭等艙的食物。

據原告作供稱,8月是航空旺季,她每天都要加班,每日工時超過11.5小時,並要在短時間內處理大量工作。此外,由於當時屬旺季,急凍室經常泊滿大鋼車,她在運送塞在房尾的食物時,又要先把其他鋼車推開,有時甚至無法推車,要直接搬運大型食物盤,結果在事發當日弄傷肩膊及背部。

國泰被批未負起僱主責任

法官在判詞指出,原告的教育程度不高,未必能對事實作出準確的描述,說話或時有誇張,但總體上並無說謊。

國泰方面卻沒有傳召證人就廚房的實際運作作供,其他證人在講及事發時急凍室有無「塞車」的情況,亦出現前後不一。法官因此信納原告對事發經過的證供。

原告同意曾經接受過職安訓練,但指稱在工作壓力下,根本不可能同時遵守指引又能及時完工。法官接納原告說法,裁定國泰提供的工作系統並不合理與不安全,而因為原告的工作量,國泰定能預見她必須用自己的方法搬動食物盤,故原告受傷是因為國泰沒有負起僱主應有責任及疏忽所致。

法官聽取醫學專家證供後,裁定原告已完全康復,因此下令國泰賠償約34萬元,扣除她之前已獲28萬元工傷賠償,國泰須再賠約6萬元給她。案件編號:DCPI 948/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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