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冠聰籲歐台制中 學者促發國際通緝令

台灣「香港邊城青年」及台灣公民陣線等團體昨日召開記者會。早前秘密逃往英國倫敦的前香港眾志常委羅冠聰、已流亡海外的前「民間外交網絡」發言人張崑陽等人要求中國立即釋放被捕的泛民主派人士。羅冠聰以視像出席記者會,呼籲歐洲議會暫停《中歐投資協定》,並希望台灣通過「香港人權及民主條款」。有法律界人士指,羅的言論涉違反《港區國安法》,倘若英國重啟與香港的引渡逃犯協議,羅或面對數十年的刑期。另有學者批羅只是刷存在感,旨在靠言論籌款,應予以譴責。

記者會上,多名人士促台灣建立完備救援機制、呼籲速審《港澳條例》和通過「香港人權及民主條款」,以支持更多港人到台;亦有人呼籲歐洲議會暫停《中歐投資協定》。羅指很多台灣人看到香港多名泛民主派人士被拘捕後,都稱為「美麗島事件」翻版,又指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後,港人感到黑暗及不安。

執業大律師龔靜儀稱,雖然羅冠聰身在外國,但言論及行為涉違反《港區國安法》第29條,即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龔認為,羅公然挑戰《港區國安法》,理論上可以被拘捕。她又指,雖然英國暫停與香港的引渡逃犯協議,但國際局勢瞬息萬變,倘若兩地重啟引渡協議,羅或需被引渡回港,一經定罪或面對數十年的刑責。

斥羅刷存在感 為籌款度日

香港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稱,羅冠聰呼籲歐洲國家制裁中國,有損國家利益;呼籲台灣通過「香港人權及民主條款」亦有勾結境外勢力之嫌,促港府通知國際刑警組織發出俗稱「紅色通緝令」的紅色通告,當羅到達其他與香港簽訂逃犯引渡協議的國家時,立即將羅拘捕及引渡回港。陳又指,羅發表言論只是刷存在感,會面外國政要並非為香港做事,反而旨在籌款度日,要求港府對羅予以譴責。

陸委會附和 加強到台方案

台灣陸委會則回應指,現行法規《港澳條例》第18條、施行細則第25條等,已可處理港人援助關懷協助事務,指會依據人道原則及法規積極處理相關個案;又指已因應香港情勢變化,研提強化國際人才到台方案。至於違反民主之中共及香港官員到台問題,陸委會則指會依現有規範,按審酌其有危害國家安全、公共秩序、國家利益等情形而不予許可,政府也已強化審查及把關機制,並正持續關注香港情勢,提出觀察報告。

中方轟聯國專員干涉內政

此外,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當地時間星期四(7日)對本港警方拘捕行動表示深表關切,並呼籲立即釋放被捕人士。中國常駐聯合國日內瓦辦事處和瑞士其他國際組織代表團發言人劉玉印,同日發聲明駁斥有關言論,批評專員對本港警方正當執法行動妄加評論,嚴重干涉中國主權和內政,中方堅決反對、斷然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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