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圍東華三院李東海小學中文科女教師林麗棠的死因研訊昨天踏入第七天,被列為有利害關係人士的時任校長羅婉儀在死因庭作供。羅承認事發前夕曾問死者會否辭職,但強調自己只是情急下衝口而出,又聲稱早前在死因庭作供的老師對她的指控失實,「唔知點解佢哋咁講」,她否認其管治方式有違香港教育專業守則。
羅供稱,她於前年2月28日就澳門聯校交流活動未有發正式通告一事跟死者會面,期間她有感不能確保學生安全,覺得無能為力及恐慌,精神壓力巨大,故衝口而出對死者說:「如果將來再犯,可能公職金不保,會否考慮辭職?」
羅形容自己當時口脗是「好擔心」、「少少哀求咁」,強調她只是情急下才說出這些話,並非真的想死者辭職,但承認從沒明確向死者表示會收回該番說話。
其後羅要求死者交書面報告解釋事件,並於前年3月5日再與死者見面。羅稱自己當時「完全無惡過」,死者神情也沒有異樣。不過會面後,她卻見到死者在郭靄怡老師身旁哭泣,羅叫勞主任代為了解,勞其後答道「佢兩個無事」,羅於是沒有跟進。同日下午,羅收到東華三院來電,知道死者到了總部。翌日她抵達學校時,死者已經墮樓。
羅昨天說:「死咗個同事,一定好難接受」,案發後她更被網民「起底」,有人甚至抨擊她是「兇手」、「逼死咗林老師」。羅感到精神好差,「行路好慢、瞓唔到,個人操作唔到」。同月她入院兩星期,並請病假至同年7月。她承認自己作為校長,從沒就墮樓事件向傳媒及死者家屬交代。
羅直指聆訊中老師不少對她的指控是歪曲、失實,「唔知點解佢哋咁講,好多誤會無機會澄清」,又形容自己與同事關係「唔係咁差」,更感言:「我都想被人接納」。
惟死者家屬的代表律師質疑,羅未得到同事共識下便推行政策,不但無視同事意見,更會不理會場合、不介意其他人在場下,直接責罵同事,令他們長期備受壓力,其管治方式有違香港教育專業守則,與學校互相尊重的價值觀亦背道而馳。羅完全否認上述說法。
羅又表示,就死者沒發出正式通告的事宜上,問題不僅單單在於死者身上,主任、副校長等均需要承擔責任,被問及為何沒有要求他們寫報告,而只要死者寫,羅回答:「未叫到啫。」案件編號:CCDI-206/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