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王評論:漢奸走狗橫行視法治如無物 立法會勿當橡皮圖章把好關

立法會於12月9日用無記名投票的形式,以多數議員舉手示意表示贊成下,通過了梁美芬議員任主席的立法會資深司法任命建議小組委員會的建議,通過委任英國最高法院副院長賀知義為終審法院海外非常任法官。事件彰顯建設派議員不懂充分利用議員權力,與行政機關在議會中展開為民請命的議會博弈,怎樣發揮好應有的監察政府的作用。

雖然建議是通過了,但該項建議是在立法會議員辯論了兩個小時下,充分顯示了香港司法改革步履的艱難,建設派議員既要在夾縫中前進,又要打老鼠,但又顧忌一時不慎錯手打爛了古董的投鼠忌器尷尬局面。對此,建設派議員必須認真總結經驗,吸取教訓,善用投票權逼司法改革。

委任議案通過後,最高興的人首先要數政務司司長張建宗。他瞄準議員們會從大局出發,自必要維護香港繼續保持作為一個海洋法系的司法地區,維持作為一個國際金融中心地位、保持「一國兩制」下資本主義制度的特色。因此他毫不擔心議員會否決接納委任議案,不作任何讓步並在回應議員辯論的發言時,希望得到議員支持。但是對於議員提出司法改革的要求,則兩句話便打發了,強調對法官投訴應由司法部門自行處理,量刑應由法院獨立行使,即等於公開拒絕司法改革了。

近期圍繞公眾強烈要求司法改革的社會熱議,緣起法庭法官多宗不公判決和法官的謬論,激起社會公憤,亂批保釋令近20名罪犯輕易潛逃,最匪夷所思的竟批准嚴重觸犯國安法重犯黎智英保釋候審,令人憤慨。重罪輕判,雙重標準,令公義得不到彰顯。再加上自《港區國安法》生效後,司法機構以前所未有的火箭速度,於7月3日舉行內部有裁判官參加的黑箱會議,有出席的裁判官不值有人在會上發號司令,教裁判官在《國安法》生效後應如何判案的司法界罕見醜聞,對此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一直諱莫如深。據聞他也有出席這次座談會,但馬道立即將卸任卻未就此公開向市民交代。在此期間又傳出馬道立毫不避嫌,竟推薦其太座上位的醜聞。對此司法界出現種種不正常的異化及官官相衞醜聞,令所有關心香港法治前景的資深的司法界前輩,也按捺不住拍案而起,分別透過撰文、接受訪問,發出強烈的聲音要求香港司法機構、司法制度、司法監察等,必須進行徹底改革,去蕪存菁,與時俱進,才能永葆香港法治的常青樹。當中皎皎者有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烈顯倫、退休裁判官大律師黃汝榮、大律師龔靜儀、亞洲國際法律研究院主席梁定邦,以及近期對香港司法機構、法庭法官口誅筆伐的著名KOL冼國林師傅,他們都眾口一詞地認為香港司法制度和司法系統存在許多陋弊,必須改革,刻不容緩,應設獨立監督機制和量刑委員會,加強體制外沒利益衝突的監督。並且認為法庭法官不應打着「司法獨立」的招牌作為護身符,不思進取,脫離社會和公眾的監察,實質圖固化「司法獨大」。

在這樣的情勢下,立法會大會審議討論通過委任終審法院海外非常任法官,便是一個絕佳的逼司法機構改革的難得的好時機,很可惜建設派議員並沒有發揮千載一時難得的施壓機會。其實議員除了大力口頭撻伐外,完全可確保在最終通過議案的情況下,運用議會鬥爭的技巧,作出有力的爭取辦法及途徑。議會博弈技巧有4,可綜合交替運用。

其一,提出修訂議案,增加辯論環節和時間,爭取在議會講壇伸張改革的正義聲音,逼政府及司法機構回應;

其二,提出記名投票,逼政府及司法機關對議員拜票綑票,讓議員有討價還價的餘地,逼政府及司法機構要找議員談判,爭取支持;

其三,讓議案最終通過的前提下,協調部分議員採取投票或投反對抑棄權票,向政府施加改革壓力;

其四,讓法律背景的議員投反對或棄權票,彰顯議員雖顧全大局,但強烈逼政府必須進行司法改革。

可是立法會內袞袞諸公竟放棄了手上神聖一票不有效運用,讓政務司司長張建宗輕描淡寫便過骨了,令廣大在議會外聲嘶力竭的有心人徒嘆奈何,大失所望!

王國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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