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夜巡多區食肆處所 檢控12人

【本報訊】聖誕佳節防疫最易鬆懈,食物環境衞生署前日趁平安夜,與警方等多個部門在各區展開聯合行動,巡查了108間餐飲處所及4間其他處所,其中食環署巡查了593間餐飲處所及13間其他處所,共檢控12人,其中4人涉無牌經營食肆或場所,當中2名食肆負責人被捕,其餘8人被檢控涉違反防疫規定。

無牌經營 兩負責人被捕

食環署指前日與警方在中西、灣仔、油尖、旺角及葵青區採取聯合行動,而衞生署控煙酒辦公室、消防處及屋宇署亦有參與灣仔及油尖區行動。行動中共4人涉無牌經營被檢控,已拘捕其中兩名負責人。至於涉違反防疫規定而被檢控的8人中,該署稱其中7人是未有遵守桌子之間的距離或分隔、佩戴口罩等規定的餐飲業務負責人,其餘一人則是未有遵守關閉公眾娛樂場所規定的表列處所負責人。

無牌經營飲食業人士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5萬元及監禁6個月,以及如屬持續罪行每日另加罰款900元;無牌經營娛樂場所最高亦可被判罰款2.5萬元及監禁6個月如屬持續罪行每日另加罰款2,000元。

警方昨亦聯同食環署人員及特務警察突擊巡查港島多區的食肆、酒吧及派對房間處所,提醒處所經營者、從業員和市民遵守防疫規例。行動期間,警方發現部分食肆違反指引,未符餐桌之間相隔最少1.5米或設有隔板的要求;另發現個別食肆未有妥善展示「安心出行」程式的二維碼海報,負責人因此被票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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