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涉嫌干犯《港區國安法》,最近更有消息指他利用自己的公司、媒體在資金輸送方面從事危害國安的犯罪活動,牽扯到他身邊的美國「助手」從事這方面的資金運作。這方面的活動不僅在他們發起的反修例暴亂中表現突出,而且早在數年前的「佔中」動亂前後就被揭發,其用資金資助反對派政客參加立法會選舉和反中亂港等「黑金政治」活動。只因他們在香港司法領域有「保護傘」,故屢屢「脫罪」。然而,今天要在《港區國安法》公布條件下「老帳新帳一起算」了。
日前,一位港府前高官向他們發出名曰「請告訴香港人」的公開信,促請他們向港人如實交代多年來從黎智英手中收取了多少「黑金」,警告他們自己交代,「總比國安踢爆好」。該信曰,民主黨、公民黨等政治組織,李柱銘、陳方安生、李卓人、朱耀明、梁國雄等反對派頭號人物,還有在電腦檔案中不提姓名的捐款對象,由美國人Mark Simon居中,經常性地收取和索取黎智英的捐款、貸款和寫字樓裝修等利益。信曰,2014年至今,相信這些人和他們的組織仍然繼續收受黎智英的捐款,仍然是他們的主要收入來源。信曰,自我引爆,總比被國安踢爆好,銀行戶口的紀錄是不能毀滅的。
今次加控黎智英涉干犯國安罪的另一個看點,就是要「拔出蘿蔔帶出泥」。國安踢爆也好,自己交代也好,就是要挖出自《港區國安法》公布後,他們有沒有「仍然持續收受黑金」,有沒有犯下「連續性的黑金行為」。若有,就將受到國安法的追究,成為黎智英的同案犯!
當年毛澤東向幾位國民黨將領發出敦促投降書,警告他們:你們現在已經到了山窮水盡的地步。你們想突圍嗎?四面八方都是解放軍,怎麼突得出去呢?投降才是你們的唯一生路。如果你們還想打一下,那就再打一下,終歸你們是要被解決的。現在黎智英之流也正在重重包圍之中,還以為有老美西方撐腰,就不會被國安法解決嗎?做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