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7月1日港島遊行後,大批示威者闖入立法會,多人被捕,包括香港大學學生會前會長孫曉嵐、民間集會團隊發言人劉頴匡及藝人王宗堯等12名男女,他們被控暴動和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兩罪,案件已轉介往區院審理,並於昨天分6宗案件提訊。除3名被告尚未準備好答辯外,其餘被告均擬不認罪。控方申請將6案合併,但法官指各被告爭議點或指控不同,部分案件或可以分拆審訊。控辯雙方需時考慮,全部案件押後至明年3月26日再訊。
12名被告分別是黃家豪(20歲)、羅樂生(19歲)、何俊諺(21歲)、畢慧芬(24歲)、孫曉嵐(23歲)、潘浩超(31歲)、沈鏡樂(23歲)、王宗堯(41歲)、馬啓聰(30歲)、劉頴匡(26歲)、文家健(21歲)及范俊文(28歲)。而同樣被票控的26歲香港大學《學苑》前總編輯梁繼平則仍在逃。
其中羅樂生及沈鏡樂需時考慮答辯意向,而范俊文則因是首次提訊,需押後以等待法律援助。此外,由於潘浩超正就另一宗案件服刑,他欲在服刑完畢後,就本案申請保釋。法官遂將其保釋申請定於明年1月5日處理。
控罪指,上述12名被告於2019年7月1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內參與暴動,及於同日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所發出的行政指令,即在進入立法會會議廳範圍內,未有遵守立法會人員為維持秩序而發出的指示。而該指令是用以規限任何人進入立法會會議廳範圍或規限該些人士在立法會會議廳範圍內的行為。案件編號:DCCC 606-610, 1069/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