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女嬰焗死 父誤殺囚58月

無業男子在妻子離家出走後,他亦憤而離家前往內地,獨留3個月大女兒在家中,並向妻子發短訊指「你會後悔一世」。約37小時後,妻子返家發現女兒頭上蓋着枕頭被子,拳頭緊握且已面色發紫,證實女兒窒息身亡。該名男子在事發一個多月後從內地回港時被捕,早前經審訊後被判誤殺罪成,昨在高院被判監4年10個月。法官斥被告行為愚蠢及不負責任,相信女兒的死會成為他一生陰影,而法庭判刑須阻嚇父母將年幼子女獨留在家。

42歲被告張應輝,被控於2018年8月22日在香港謀殺其女兒張嘉雯。被告否認將枕頭蓋在女兒頭上,但承認女兒因他離家而死,願意承認誤殺罪,最終陪審團也裁定他誤殺罪成。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今次犯案與其本性不符,他只是因妻子盧殷童不辭而別又杳無音信,才決定獨留女兒在家。一般人都知道獨留年幼女兒在家會有危險,但被告料妻子短時間內會回家,才引發本案。

判刑警惕父母勿獨留兒童

辯方又指,被告早已承認因疏忽而誤殺女兒,只是不獲律政司接納。他並非一個暴力及暴躁的人,至今已還押兩年多,已經吸取教訓,而被告的父母、前妻及兒子亦有寫求情信,請求法官輕判,讓被告可以即時獲釋,與家人可同度聖誕節。

法官判刑時表明,本案對死者、被告、被告的妻子和祖父母來說均是悲劇,雖然被告一直疼愛及照顧女兒,但他的行為實在愚蠢而且不負責任。法庭同意被告的行為與其性格不符,但判刑要向育有年幼子女的家長發出訊息,警告他們不應獨留年幼子女在家。法官最終以監禁7年作量刑起點,因被告早前已表明承認誤殺罪,故判他囚4年10個月。 案件編號:HCCC 25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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