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敏康促將黎智英交內地審訊

【本報訊】多案纏身的壹傳媒黎智英涉嫌欺詐,自本月3日起還押荔枝角收押所。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顧敏康直斥黎是反中亂港集團的總指揮之一及叛國禍港的首席漢奸,倡議按國安法,移交黎智英到內地審訊。

憂法官「高高舉起 輕輕放下」

顧敏康昨於報章撰文,直斥黎智英做盡危害國家安全、破壞香港安定及一國兩制的壞事,更發動黑色暴亂。顧又留意到美國副總統彭斯、國務卿蓬佩奧、共和黨參議員魯比奧等人相繼發文指指點點,要求撤控及立即釋放黎智英,相信外國勢力一定會干預黎智英案,充當他的後台。

文中又提及市民對本地司法機構的某些法官抱有疑慮,顧指留意到他們持自己的既定立場,擔心黎作為「罪行纍纍之徒」,若案件被一些本地法官「高高舉起、輕輕放下」,將令國安法威信蕩然無存,相信最好的方法是引用國安法第55條,移交黎智英到內地審訊,以儆效尤,以彰顯國安法威力。

顧又引用國安法第55條,指有3種情況可引用有關條例,包括當案件涉及外國或境外勢力介入的複雜情況;出現香港特區政府無法有效執行本法的嚴重情況;以及出現國家安全面臨重大現實威脅的情況。他認為第3種情況確實存在,因國安法實施後,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利用「人權」的旗號紛紛採取制裁措施,說明國家安全面臨重大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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