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爆發反修例示威浪潮,大批示威者被檢控,公眾對法庭處理手法的關注度大增。早前有公眾投訴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鄭紀航審理5宗案件,判決及態度偏頗,其中在處理社民連梁國雄示威被刺案中,讚揚80歲被告「熱愛社會」,被認為是鼓勵暴力行為。司法機構昨公布投訴調查結果,認為5宗投訴有3宗均不成立,鄭並未有偏頗處理案件,另有兩宗案件因被告已上訴,故會供司法程序完結後才處理投訴。
司法機構認為,梁國雄被刺案中,從有關對話的前文後理,鄭無直接或間接認同或鼓勵針對不同政見人士作出暴力行為,更沒有「合理化」被告犯罪行為,反而再三告誡被告不可以因意見不同而訴諸暴力,故認為鄭無表達任何個人或帶有政治傾向性的言論,亦沒有偏頗。
至於另外兩宗案件,其中一名設計師涉用傘襲警及藏有噴漆被判入獄5個半月,投訴指鄭處理時有違「假定無罪」原則,鄭又批評被告自私及令人厭惡,疑有偏頗。另一宗則為學生藏有綁上打火機噴霧罐,被判入獄10個月,投訴認為鄭判刑偏頗。司法機構認為,鄭量刑是提到「自私」等字眼,旨在指出罪責嚴重之處,又稱他處理兩宗案件時均無表達帶有政治傾向性的言論,亦無偏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