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馬跑手猝死 遺屬興訟索償

【本報訊】50歲男教師李文德於2018年參加渣打香港馬拉松10公里賽事期間暈倒,送院經搶救後留醫3日終告不治。事隔兩年多後,李的遺屬日前入稟區域法院,向醫療輔助隊總參事和總監,以及香港業餘田徑總會追討人身傷亡賠償,惟入稟狀未有標明索償金額。

醫療輔助隊田總涉疏忽

原告分別是廖美寶和李慧怡(皆為譯音),兩人為死者李文德的共同遺產管理人,被告分別是由律政司代表的醫療輔助隊總參事及總監,以及香港業餘田徑總會有限公司。

入稟狀指,案件發生於2018年1月21日早上約8時,在東區走廊上舉行的渣打香港馬拉松賽事,被告涉嫌疏忽,違反照顧責任及法定責任。兩名原告作為死者的共同遺產管理人,遂興訟索償。案件編號:DCPI 3906/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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