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法會議員、現任中西區區議員許智峯以赴丹麥開會為名,舉家離港,現已確定一家人抵達英國。他表示暫時還未決定在哪個國家停留,說先要安頓家人。許智峯把個人離港外逃說得很悲情,強調自己是流亡,不是移民,沒有尋求庇護,「家只有香港」,「寧願四處漂泊等待回家」。
許智峯離港外逃一事,可以說充滿戲劇性,他本來是有案在身,保釋候審,但保釋條件甚寬,不用扣起護照,離港只需72小時前通知警方,可見控罪其實並不嚴重,不會影響進出香港。這次他離港的理由,是接受邀請赴丹麥參加一個「氣候變化」會議,不少人的問題是許過去未見就氣候變化問題發過聲,不見得是這個範疇的專家,有甚麽真知灼見,兼且他已辭任立法會議員,只是全港400多名區議員其中一個,為何丹麥這個會議偏偏選中了他代表香港?現今水落石出,大家才恍然大悟,丹麥議員Uffe Elbaek已公開承認,根本就沒有這個「氣候變化」會議,只是他們3個丹麥議員偽造,發出邀請,明顯是為許智峯離港製造藉口。
另一個市民大眾追問的問題,是許到底被控甚麼重罪,面對如何嚴重的刑罰,值得舉家出逃流亡國外作為選擇?許有家庭有子女,需要安頓家人,為子女尋求宜居之所,還要找合適學校,這次其實是個重大的決定,需要周詳計劃,一早作好準備,不可能是臨時決定,草率行事,匆匆起行。現今初步傳來消息,許的父母、妻子及子女已飛抵倫敦,許本人也從哥本哈根抵達倫敦,看來英國很可能是他們一家安頓的第一站。
許智峯觸犯的法律雖然有9項,其實只是屯門遊行事件及立法會潑臭水事件兩組案件,判刑應該輕微,完全不涉及《港區國安法》。首先屯門遊行事件強迫別人刪除手機照片,需5,000元現金保釋;至於立法會潑臭水事件,也只需2,000元作保釋。參考過往同類案例,也多數是罰款警告了事,絕少機會被判監禁。這類芝麻綠豆小事,完全不值得為之舉家出逃。另網上有消息透露,許智峯去年因為5宗黑暴案件發起眾籌,共獲捐款350萬元,他這次棄保外逃,這筆眾籌所得並未交代,故有網民思疑是否挾款外逃。
倒是有點佩服跟進這個案子的記者,一得知許上周抵達丹麥機場便不停追訪,直接詢問他是否向外尋求庇護,許回答抵達後已隨即展開公務採訪行程,並會於上周五返港。有記者立即訪問許的黨友探取消息,等他舉家離港後又再追訪。反而民政事務局局長表示,要等許連續4個月不出席會議才取消區議員資格,顯得後知後覺,而且被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