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單止立法會前議員許智峯近日棄保潛逃,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前後,至少有18名曾提倡香港獨立或民主自決的政治人物棄保潛逃,包括前「香港獨立聯盟」召集人陳家駒、本土民主前線前召集人黃台仰及前成員李東昇、「12港人」等。有議員指法官罔顧有關人士的潛逃風險,質疑法官「另類放生」,促請收緊保釋條件。
身兼大律師的議員容海恩認為許智峯的事件,正正提醒法官涉案人士有潛逃風險,應認真檢視每宗個案,如參考被告有多少案件在身,再謹慎批出保釋條件。容指現時《普通法》對於批出保釋條件已有指引,惟較難干預法官的決定,故重任在於法官。
另一議員葛珮帆指該等宣揚港獨及民主自決的人士,背後有組織及資金,潛逃風險顯而易見,例如許智峯有外國勢力撐腰,事前亦公開進行眾籌,惟法官無視他潛逃意圖,一意孤行地批出寬鬆的保釋條件。葛直指「依家保釋條件出晒事」,質疑「黃官」作「另類放生」。議員陳恒鑌認為有時「公眾仲叻過法官」,法官應以被告的案底、涉案數目、涉案的嚴重性等批出保釋條件,特別要關注政治人物與外國政府的關係。陳指接連發生10多宗潛逃個案,會令公眾對司法系統的信心受損,認為是縱容有關人士潛逃。
棄保潛逃人士包括前「民間外交網絡」發言人張崑陽,他被控參與今年6月4日在維園舉行的未經批准集結,他於8月離港,惟拒絕披露身在何處,有傳他正在英國。至於曾發布港獨貼文的前「香港獨立聯盟」召集人陳家駒,涉嫌在去年6月參與非法集結,於今年6月初逃至英國,現因涉違反國安法被警方通緝。陳早前指旅遊簽證將到期,沒有足夠金錢支付相關申請,於是發起眾籌「撲水」。
而「12港人」同樣是棄保潛逃,當中包括「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12人於今年8月偷渡往台灣時被廣東省海警截獲,拘留在深圳市鹽田區看守所。另外,在旺角暴亂案中棄保潛逃的本土民主前線前召集人黃台仰及前成員李東昇,2018年5月在德國獲難民庇護,而黃亦涉違反國安法被警方通緝。去年7月1日港島遊行後,大批示威者闖入立法會,現疑身處美國的港大《學苑》前總編輯梁繼平被控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但一直缺席聆訊,法庭已向他發出拘捕令。
此外,因宣誓風波而被褫奪立法會議員資格的羅冠聰、前「學生動源」成員劉康及英國駐香港總領事館前職員鄭文傑,於國安法實施前流亡英國,其後因涉違反國安法被警方通緝。羅在國安法生效前夕,突然退出有份創立的政黨香港眾志,之後秘密逃至英國,頻頻與外國政客會面,期間多次唱衰香港,呼籲各國制裁中港。
近日亦盛傳青年新政的立法會前議員梁頌恆已離港,現正身處美國。梁因拖欠立法會93萬港元的已發放酬金、利息及訟費,早前被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入稟追討欠款,行管會今年8月入稟高院呈請要求頒令梁破產。